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3:20:15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至23条和2008年1月11日《中国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保险公司承担总额不超过1.21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00元。二、交通事故致人昏迷无责任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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