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3:55:55
夫妻离婚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一)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簿等;(二)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如家暴、重婚等相关证明;(三)证明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如经济情况、子女意愿等;(四)证明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等;(五)有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法律分析;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机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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