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12-03 05:21:41
1、根据了解,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原因在于大病医疗保险金并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需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2、客观地讲,大病医疗保险并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在名义上属于个人参保的商业保险范畴。由于长期以来基本医保只能应对基本门诊诊费需要,因此"因大病返贫"问题始终是大多数消费者的心里隐患。3、大病医保秉持着商业化的运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大病医保只有市场属性,恰恰相反,大病医保在中国具有非常明显的救济属性。而之所以对大病医疗保险采取商业化模式的运作,只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并不会影响保险本身的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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