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04-03 05:19:16
1、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3、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4、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6、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