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03-29 02:04:40
1、产生的依据不同;2、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3、责任的性质不同;4、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5、归责原则不同;6、构成要件不同;7、免(减轻)责事由不同。8、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9、行为形态不同;10、责任形式不同;产生的依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缔结合同中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而产生的责任,缔约一方当事人违背以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顾等先合同义务,此时合同并未生效,即未发生合同之效力,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合同已生效,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对约定义务的违反,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违约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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