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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7-15 04:31:04
1、留司格的拼音是:liú sī gé。2、注音是:ㄌ一ㄡˊㄙㄍㄜˊ。3、结构是:留(上下结构)司(半包围结构)格(左右结构)。4、词语解释是: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留司格[liúsīgé]⒈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5、基础解释是:意思是唐朝的一种法规。6、引证解释是:⒈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引《旧唐书·刑法志》:“﹝长孙无忌等﹞共撰定律令格式,旧制不便者,皆随删改。遂分格为两部:曹司常务为‘留司格’,天下所共者为‘散颁格’。”。7、网络解释是:留司格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8、汉语大词典是: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旧唐书·刑法志》:“﹝长孙无忌等﹞共撰定律令格式,旧制不便者,皆随删改。遂分格为两部:曹司常务为‘留司格’,天下所共者为‘散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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