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4-26 23:39:22
家住石景山的杨女士近遇到了一些麻烦,本来已经看好的房子,定金也交了,突然间北京出台新政,二套房首付分四档。而杨女士这次本来也是小房换大房,小房留给父母住,这下可好,首付一下子多出一百来万,还不如先不买房呢。跟卖家的沟通也不很顺利,卖家倒是愿意退房,但是觉得是买方违约,不同意退定金。那怎么行,这几百万的房子,当时的定金也是将近100万了,哪能说没就没呀。杨女士的定金能不能要回来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问题。楼市新政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因不符合购房资格或者首付款比例增加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出现买方想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而卖方不愿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返还定金的纠纷。这其中涉及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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