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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5-12 09:45:59
驾驶证停止使用指的是驾驶来自证被扣满12分拒不参加学习的,由重宪创分发布公告其驾驶证已经不能继续使用了,属于封停状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机动车驾驶全施鲁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来自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来自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即内对其进行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司损布最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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