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5-05 03:55:55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来自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来自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溶收场煤善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可以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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