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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5-05 12:29:46
“烹刑”是一种怎么样的刑罚?万历的儿子为何被煮成一锅肉汤?奇妙奇闻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所谓“烹煮”,本为烹饪方法之一,即:将食物放入大锅沸水中煮熟。现多指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秦汉之际,烹刑常用;汉代以后,烹人的酷刑并未绝迹;隋代以后,朝廷颁布的刑法正式规定的死刑只有绞、斩、凌迟等,但烹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刑罚一直有人使用;南宋初,秦桧专政,残害忠良,他也用过烹人的刑罚;直到清末,杭州藩属东侧射堂庭院中还保存着一只大铁镬。。其实,在明朝,这样的刑罚也被用过一次。话说,崇祯十四年(11),河南洛阳的民众兴高采烈地迎接闯王李自成进城,并坚决表示反对明王朝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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