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 0—4万元(含)以下,报销85%,2.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在4万元—8万元(含)以下,报销90%。
-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比如,门诊1800以内部分及18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住院1300以内的部分及1300以上社保报销比例以外的部分。
-
大病保险生效时间以投保的具体保单为准,商业性质的大病保险一般为90天或180天,还有长达1年的。具体情况还得看保单。
-
被保险人每次大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中心核定后,起付标准以下(含本数)的部分由被保险人个人自理,也可视同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以下等级,按累进级差比例给予理付,其中退休被保险人按同比例增加5%执行。
-
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包括参保人身份证,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人员,可以去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填表。去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带来所有可能需要的材料(提前给医保中心电话咨询),一般是需要《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出院诊断证明、特种检查审批表等。
-
一般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等。
-
大病二次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六个月左右。所以,参保人应注意这一时间,以免错过报销时间导致不能报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