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2日,人民解放军收复承德,热河全省解放。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撤销热河省的建议。将热河省撤销,热河省所属行政区域,按国务院建议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