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陌钱的解释是: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除陌钱[chúmòqián]⒈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兴元二年正月罢停。
除陌钱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除陌钱详细内容】
⒈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兴元二年正月罢停。参阅《旧唐书·食货志下》、《文献通考·征榷六》。引《旧唐书·德宗纪上》:“﹝建中四年﹞六月庚戌,初税屋间架、除陌钱。”亦省称“除陌”。《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今市易之为虐,駸駸乎间架、除陌之事矣。”
二、综合释义
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兴元二年正月罢停。《旧唐书·德宗纪上》:“﹝建中四年﹞六月庚戌,初税屋间架、除陌钱。”亦省称“除陌”。《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今市易之为虐,駸駸乎间架、除陌之事矣。”参阅《旧唐书·食货志下》、《文献通考·征榷六》。
三、汉语大词典
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兴元二年正月罢停。《旧唐书·德宗纪上》:“﹝建中四年﹞六月庚戌,初税屋间架、除陌钱。”亦省称“除陌”。《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七年》:“今市易之为虐,骎骎乎间架、除陌之事矣。”参阅《旧唐书·食货志下》、《文献通考·征榷六》。
四、其他释义
1.唐德宗时所征杂税名。建中四年(公元783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设除陌钱。凡公私买卖﹐由旧定每千钱官留二十文﹐增至五十文﹐物物交换﹐折钱计税。偷逃税款一百文者没收价款﹐至二千文则刑杖六十。税法实行后﹐民怨沸腾。兴元二年正月罢停。
五、关于除陌钱的成语
六、关于除陌钱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