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具备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包括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伤逃避侦查的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及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除非怀孕哺乳或严重疾病导致失去自理能力,否则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若以上犯罪嫌疑人未处于怀孕哺乳期间、未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失去自理能力,则不可以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申请的特殊程序要求
取保候审申请的特殊程序要求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士,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申请进行特别的审查和处理。这些特殊程序要求可能包括对申请人的身份、经济状况、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详细调查,以确保申请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逃避法律制裁。此外,特殊程序要求还可能涉及到对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提供财产保全等额外要求。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平衡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确保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运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及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除非这些犯罪嫌疑人处于怀孕哺乳期间或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失去自理能力,否则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特殊程序要求确保申请人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或逃避法律制裁,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平衡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