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本需要带的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补领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等,一般应当由户主前往补办,但户主实在不能前往的,只能委托本户的成年人员前往。户口本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本在异地不可以补办,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法律分析
补办户口本需要带的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补领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等,一般应当由户主前往补办,但户主实在不能前往的,只能委托本户的成年人员前往。
一、补办户口本需要带些什么材料
户口本补办需要的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补领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等。由户主本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补领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二、户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本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补办户口本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户口本在异地不可以补办。目前我国针对户口本丢失的,只允许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补办申领。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从报失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找到户口本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补领户口本的手续。
拓展延伸
户口本丢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户口本是公民身份证明的重要文件,一旦丢失,需要及时办理补办手续。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挂失手续,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随后,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丢失声明、户口迁移证明、照片等。提交完整的材料后,需要缴纳相关的补办费用。办理期间,您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补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办理完成后,您可以前往领取新的户口本。务必妥善保管好新的户口本,避免再次丢失。
结语
补办户口本需要的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补领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委证明等。一般应当由户主前往补办,但户主实在不能前往的,只能委托本户的成年人员前往。办理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户主无法前往,需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为本户的成年人员。如确实无人可供委托,需民警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方可申请补办。补办户口本不可在异地办理,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请及时前往派出所挂失并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并缴纳补办费用。办理完成后,请妥善保管新的户口本,避免再次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