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应根据犯罪性质、损害结果和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确定,危害不大且主观恶性小的可用传票通知接受讯问,主观恶性大的将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
法律分析
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损害结果、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确定。若犯罪危害不大,当事人主观恶性小,在不影响侦查的情况下可以用传票通知当事人接受传唤,到案接受讯问。若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就会采取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常规操作:抓捕还是通知?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常规操作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采取抓捕还是通知的方式。抓捕是指警方根据证据和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以确保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审判。通知则是指警方通过传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前来接受调查或出庭。选择抓捕还是通知的依据包括案件的严重性、嫌疑人的危险性、证据的充分性等。对于一般性案件,警方通常会更倾向于采取通知的方式,以减少对嫌疑人的侵犯,但对于严重犯罪或嫌疑人逃避追捕的情况,抓捕则是常规操作的一部分。总之,选择抓捕还是通知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来决定的。
结语
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需根据犯罪性质、损害结果和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来确定。对于犯罪危害不大、主观恶性较小的情况,可以在不影响侦查的前提下,通过传票通知当事人接受传唤。而对于主观恶性较大的嫌疑人,则会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具体操作中,警方会根据案件严重性、嫌疑人危险性和证据充分性等因素来决定是采取抓捕还是通知的方式。这样的操作旨在确保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审判,并尽量减少对嫌疑人的侵犯。选择抓捕还是通知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