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不用坐牢,但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逃税是违法行为,破坏税收制度。《刑法》规定,逃税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一定比例者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对初犯且满足条件的逃税者,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只需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逃税行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补交税款,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我国初次逃税不用坐牢吗?
不需要坐牢,此时有特别条款的规定。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不管是使用什么样的手段偷税,都已经严重的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制度,这种行为肯定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了。逃税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逃税罪首次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这里有必要对第三个条件内容的含义作一些特别的解释。修正案规定,对逃税罪的初犯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一定要注意相关的刑事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注意不要逃税漏税,如果逃税此时我们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补交税款来承担责任。
结语
逃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税收制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法》对逃税罪的初犯有特别条款,满足一定条件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可免于坐牢。遵守税法规定,及时纳税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