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不上级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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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8 08:59:15
工伤鉴定不上级责任怎么划分
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根据实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与停职留薪待遇。对鉴定等级结果不服的,应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导读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根据实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与停职留薪待遇。对鉴定等级结果不服的,应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根据实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与停职留薪待遇。对鉴定等级结果不服的,应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鉴定不上级责任怎么划分
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根据实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与停职留薪待遇。对鉴定等级结果不服的,应在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