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窃财物价值60000元,属于数额情形,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缓刑条件,不可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系列条件方可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可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法律分析
盗窃财物价值60000元,涉嫌盗窃罪,属于数额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不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拓展延伸
盗窃六万,是否会受到刑罚减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盗窃金额较大的案件,通常会受到较重的刑罚。然而,是否会受到刑罚减轻,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被告人是否有前科、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有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对于盗窃六万的情况,如果被告人能积极认罪悔罪,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可能会考虑减轻刑罚,例如判缓刑。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判断来确定。因此,对于盗窃六万的案件,是否会受到刑罚减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盗窃六万的犯罪行为,通常会受到较重的刑罚。然而,是否会减轻刑罚,还需考虑被告人的前科、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等因素。如果被告人能积极认罪悔过,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可能会考虑判缓刑。具体判决结果需根据案情和法官判断确定。因此,对于盗窃六万的案件,刑罚减轻与否需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