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夫妻名字可能会影响到房子能否卖掉,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需要注意。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购房者只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当另一方表示不愿意出售房屋时,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可能无效。如果打算购买的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并且只与其中一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则必须取得另一共有人的书面承诺,将房屋出售并公证。
法律分析
在房产证上,有一对夫妻的名字,这可能会影响到房子能否卖掉。房子只有在另一个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出售。虽然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但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对方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只与其中一方签订合同,那么当对方表示不愿意出售房屋时,你签订的买卖合同也无效。
2。如果您打算购买的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并且只与其中一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则必须取得另一共有人的书面承诺,将房屋出售并公证。
结语
房产证上的夫妻名字可能会影响到房屋的出售情况,因此购房者需要注意。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购房者需要取得另一共有人的书面承诺,并将房屋出售并公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