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右转弯的机动车应该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交通规则的基本原则,为了保证交通流畅和安全。如果因为没有让行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是要认定没有让行的一方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的。
三让口诀是:
1、转弯车辆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两车都直行时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
3、相对方向行车时,右转弯车须让左转弯车先行。 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让左转。
综上所述: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指挥的情况下,车辆应该根据交通规则的规定,合理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确保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路口:(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