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在法庭上做伪证需承担法律后果,法庭应查实证人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情况,并依法处理,证人应如实提供证言和承担法律责任。审判人员可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询问。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拓展延伸
法庭上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探讨
在法庭上作伪证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它破坏了司法公正和证据的可信度。根据法律规定,作伪证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一般来说,法庭对作伪证的人会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如罚款、拘留或监禁。此外,作伪证还可能导致个人信誉的丧失,对其职业生涯和社会地位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任何人在法庭上都应该保持诚实和真实,提供准确的证词。法庭作伪证的后果是不可忽视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
结语
作伪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损害司法公正和证据可信度。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伪证者将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如罚款、拘留或监禁。此外,作伪证还可能导致个人信誉丧失,对职业生涯和社会地位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在法庭上,诚实和真实是应有之义。法律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对作伪证的后果不容忽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五条 证人出庭作证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证人有困难需要预先支取出庭作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证人的申请在出庭作证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