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都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条件。申请人需在官方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前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或19个出入境办证点领取表格。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采集或核验指纹。受理、缴费后,可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办理条件包括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在蓉居住的华侨及驻蓉部队现役军人,且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办理材料包括中国公民出入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成都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的办理流程
成都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网址:
1)、在官方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前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或前往19个出入境办证点,领取该表格。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说明及下载
2)、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采集或核验指纹。
4)、受理、缴费:
5).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二、办理条件
1)、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在蓉居住的华侨及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2)、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的可申请办理赴港澳其他签注;
3)、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三、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限
1)、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
2)、再次申请签注,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五、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拓展延伸
根据《关于启用2014版往来港澳签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传发〔2014〕284号),办理成都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持有效的成都港澳通行证;
2. 申请人应在出境口岸办理出境手续,并办理相应的逗留签注;
3. 申请人应按照签注规定办理停留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
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境手续或逗留签注,或者超出停留区域范围,都将被注销出境或逗留签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办理成都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时,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