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怀二胎离婚老大抚养权原则有利于子女成长,年满10岁以上考虑子女意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特殊情况可随父方;双方协议亦可随父方生活。两周岁以上子女,综合考虑父母双方情况,优先考虑已绝育或长期生活、无其他子女、有健康成长环境等。父母条件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的优先条件。
法律分析
一、男方在服刑女方提出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由于男方在服刑,无法照顾孩子,因此,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由女方抚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怀二胎离婚老大怎么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权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归一方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给哪一方,如果子女年满10岁以上的,再考虑子女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男方在服刑且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考虑到男方无法照顾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应判给女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怀二胎离婚且已有一名子女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权判决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根据子女的年龄和意见进行判决。双方如有协议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予准许。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可根据多种因素进行优先考虑,如绝育手术、生活环境变化、其他子女情况、健康因素等。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也可考虑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