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征地补偿款必须用于改善农民、城镇居民和其他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或用于再生产。因此,征地补偿款不能用于购买新的房屋。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征收补偿费用应当用于改善农民、城镇居民和其他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或者用于再生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给予被征收人适当的补偿,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依法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征地补偿款是为了改善被征收人的生活条件或者用于再生产,而不是用于购买新的房屋。如果被征收人使用征地补偿款购买新房屋,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