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讲述了继承人在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责任时,其承担责任范围应以被继承人财产的份额为限。同时,继承人具有选择不进行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分析
继承人在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责任时,其承担责任范围应以被继承人财产的份额为限。同时,继承人具有选择不进行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拓展延伸
能否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让继承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可以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让继承人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如果继承人故意不履行给付遗产的义务,则不适用该规定。因此,在处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侵权纠纷时,需要仔细审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并确定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结语
在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赔偿责任时,继承人应以被继承人财产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同时,继承人具有选择不进行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