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焚烧垃圾犯法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10:59:57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吗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依据相关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导读农村焚烧垃圾犯法。依据相关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
依据相关规定,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
城市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吗
农村焚烧垃圾犯法。依据相关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地方各级、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