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期限的一般规定和延长期限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以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于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情况,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可以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五日。此外,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
法律分析
关于行政许可期限的一般规定如下: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必须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二、期限的延长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的两种情形:1、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查期限。对情况复杂的行政许可,在20日内不能办结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行规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长于20日的审查期限。2、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批准延长期限。对因出现合理的客观原因致使行政机关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相应延长期限。行政机关延长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应当符合几点要求:
1、其延长的理由必须是正当的,并且,行政机关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要履行严格的内部报批手续。三是延长期限应当短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
三、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因此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三节期限
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拓展延伸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予行政许可的行政行为。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遵守一定的办理时间,以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受理申请的期限: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 审查申请的期限:行政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果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行政机关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
3. 发放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机关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应当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书。
4. 延续行政许可的期限:申请人需要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5. 注销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如果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上述时间,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有着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一般规定包括:行政机关必须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特殊规定包括: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查期限;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批准延长期限;行政机关延长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应当符合严格的内部报批手续和延长期限应当短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一般期限的要求。因此,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需要了解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办理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 请 与 受 理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三节 期 限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