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保障财产请求的实现。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有以下区别:1.提起主体不同;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4.裁定时间不同;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否则解除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则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法律分析
为了保障自己财产请求得到实现,当事人会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提条件不同。
诉讼财产保全的前提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是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
而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人民责令提供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备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裁定时间不同。
对诉讼财产保全,人民在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对于情况不紧急的,诉讼财产保全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即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而诉前财产保全则以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作为解除保全的法定原因。
可以适当延长做出裁定的时间;
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做出裁定,不能擅自延长时间。
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结语
为了保障财产请求的实现,当事人可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有以下不同:1、提起主体不同;2、保全前提条件不同;3、是否必须提供担保不同;4、裁定时间不同;5、保全措施解除原因不同。诉前财产保全需在采取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将解除保全。人民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