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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个体户税收有争议怎么申诉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2-11-18 10: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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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个体户税收有争议怎么申诉

1、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2、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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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2、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2、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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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2、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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