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男方买的三金归属于女方,但根据实践情况,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处理。离婚时女方不退彩礼和三金的起诉流程包括准备诉状、起诉、参与诉讼活动,如不服判决可提出上诉。
法律分析
离婚后男方买的三金归属:
1、男方买的三金按社会习俗是以结婚为目的,将三金作为礼物赠与女方。所以三金在这里作为男方的赠与物,则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进行分割,离婚后也应当归属于女方。
2、但三金其性质是彩礼的一种,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实践中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实践中因为有人借结婚之名行骗彩礼之实,故为减少损失,根据公平原则,若结婚后不久便离婚的,三金等彩礼应适当返还男方。
(2)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都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3)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必须退还。
综上所述,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三金”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合考虑“三金”金额、男女双方经济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序、双方是否结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是否索要、男方是否主张该权利等个案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离婚时女方不退彩礼和三金的起诉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或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离婚后男方买的三金归属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若三金作为男方的赠与物,则应归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然而,若存在欺诈行为或未共同生活等情形,应适当返还男方。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根据彩礼处理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过错程序、是否结婚、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妥善处理。如果女方不退彩礼和三金,可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并按通知参与诉讼活动。如不满意一审判决或裁定,可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