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农村户口的办理步骤如下:
1、持居民户口簿、新户主居民身份证,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
2、若原户主已去世,在注销户口时,派出所一般直接将户口本上第二页上的人登记为新的户主;
3、变更完成后,需要及时更新相关证件;
4、若户口需迁回农村,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和户口接收地村委会分别出具同意迁移和接收的证明;
5、携带上述证件及资料,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准迁证”;
6、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7、携带资料,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性质的变更流程:
1、提交申请: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提交变更户口性质的申请;
2、准备材料:根据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变更原因的证明文件等;
3、审核材料: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4、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审核后,公安机关将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5、户口簿更新:审批通过后,户籍科会更新户口簿上的户口性质信息。
综上所述,变更农村户口的办理步骤包括提出变更申请、更新相关证件、迁回农村需带上相关证件到村委会出具证明、申请迁出户口领取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到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