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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三金返还政策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12: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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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三金返还政策

一、社保三金返还政策。(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向参保地的区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组(以下简称区返还工作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可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2、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以及2019年相关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企业发展前景报告和稳岗措施。(二)审核确定;1、初审推荐。各区返还工作组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通过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核对企业信用信息,推荐企业名单,报市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返还工作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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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社保三金返还政策。(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向参保地的区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组(以下简称区返还工作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可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2、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以及2019年相关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企业发展前景报告和稳岗措施。(二)审核确定;1、初审推荐。各区返还工作组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通过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核对企业信用信息,推荐企业名单,报市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返还工作组办公室)汇总。


一、社保三金返还政策

(一)企业申请

申请企业向参保地的区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组(以下简称区返还工作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可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2、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以及2019年相关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企业发展前景报告和稳岗措施。

(二)审核确定

1、初审推荐。各区返还工作组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通过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核对企业信用信息,推荐企业名单,报市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返还工作组办公室)汇总。

2、联合复核。市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返还工作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初审推荐的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评议。

市返还工作组有关成员单位对企业用工、稳岗措施、纳税、诚信等情况进行复核。

3、综合评定。复核通过的,市返还工作组组织综合评定,根据各区返还工作组推荐情况,结合稳岗任务、企业经营和资金安排,统筹确定拟返还企业名单。

(三)公开公示

市返还工作组进行综合评定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拟返还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策兑现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返还企业,各区人社局及时将资金拨付企业。

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组成市返还工作组。市返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有关部门自文件下发15个工作日内,应成立区返还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返还工作组负责制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区返还工作组负责企业初审推荐等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审核企业用工、稳岗情况,做好资金预拨付等工作;市财政局按照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各区推荐的企业计划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年度天津市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市商务局负责提供相关受影响企业名单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建设和维护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为各成员单位查询和审核用人单位信用记录提供平台。

(三)加强监督管理。企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诚实守信,兑现稳岗和发展承诺,积极促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如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岗位相关支出,未按规定使用的,将追回稳岗返还资金。

(四)做好宣传服务。各区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告知、深入企业宣讲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返还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险金,除用于劳动保险事业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各企业的会计部门,均须设立劳动保险基金的独立会计,负责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事宜。劳动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由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

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险调剂金的收支事宜,由各级工会组织的财务部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办理之。

二、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

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是:三金属于彩礼的一部分,而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后两种情形要求以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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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三金返还政策

一、社保三金返还政策。(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向参保地的区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组(以下简称区返还工作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可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2、2016年度至2018年度以及2019年相关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企业发展前景报告和稳岗措施。(二)审核确定;1、初审推荐。各区返还工作组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通过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奖惩监管系统核对企业信用信息,推荐企业名单,报市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返还工作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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