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规定加班加点的上限为每日3小时、每月36小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将面临警告、罚款等处罚。劳动者遇到超时加班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综合工时制相对灵活,但仍有加班小时上限,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公司必须遵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日后延长工作时间称之为加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称之为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见,加点每天的上限是3小时,而加班加点累计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劳动者遇见超过法定标准的加班加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介入调查。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在处罚的基础上,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加班加点,公司仍然要依法结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相比标准工时制有些区别。标准工时制是按照天和周来确定工时上限的。而综合工时制是按照综合计算周期来统计的。比如,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工时,是以500小时为依据,判断是否存在加班的。超过500小时,就属于加班。这样,企业可以在季度内根据业务的忙闲灵活排班。
虽然综合工时制在统计工时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它同样存在加班小时的上限要求。《劳动法》的规定在这里仍然有效。通常来说,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批综合工时制时,就会在批复上提醒用人单位,即使综合工时,也不能把员工往死里用,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1小时。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公司必须遵守。
结语
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加点和加班分别指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点每日上限为3小时,加班加点累计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警告和罚款。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超时加班,属实后可获得处罚。此外,综合工时制也有加班小时上限要求,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1小时。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