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委托合同受到的损害,就委托人而言,通常是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事务而解除合同,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就受托人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得报酬。
一、民法典三方房产居间合同怎么解除
居间合同现在叫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居间人)接受一方的委托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实际上双方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订立和成交。其实质是委托合同,而且当事人是委托人和中介人双方,因此中介合同的解除适用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员工的委托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双务合同是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权利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几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联系委托人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