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死亡,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分析
一、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
1、在继承开始前,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结语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了代位继承的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必须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