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根据结果确定各方责任及赔偿数额。先由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构成伤残,可要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法律分析
先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你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拓展延伸
河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规定
《河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规定》是河南省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所制定的一项法规。该规定明确了在河南省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和赔偿标准。根据规定,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责任将根据交通法规和事故现场证据进行认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等方面。通过该规定的实施,旨在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交通秩序,促进交通安全和谐发展。
结语
根据《河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规定》的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首先报警并由交警队进行责任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确定各方责任和赔偿金额。在民事赔偿方面,您需要先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后期治疗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该规定的实施旨在维护交通安全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交通秩序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依法严格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