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解是解决离婚纠纷的有效方式。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教育疏导双方。协商调停阶段,双方交换意见,审判人员居间调停。调解结束阶段,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盖章,调解成功。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重婚、家暴、等情形可直接准予离婚。一方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应准予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一年,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1、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程序及申请要求
离婚调解程序及申请要求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条件。首先,当一方或双方决定寻求离婚调解时,需要向相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或分居协议等相关文件。其次,将安排离婚调解庭审,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员将共同出席。在庭审过程中,调解员将引导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尽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如果双方成功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调解员将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确认后,将予以认可并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调解是一种自愿的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会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结语
通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和调解结束三个阶段,离婚调解程序循序渐进。在法庭庭审中,调解员引导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如果双方成功达成协议,将认可并生效该协议。离婚调解是一种自愿方式,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