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购房优惠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6:02:02
武汉大学生落户购房优惠规定?
法律解析。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法律依据】。《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 第六条 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导读法律解析。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法律依据】。《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 第六条 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法律解析:
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
【法律依据】: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 第六条 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
武汉大学生落户购房优惠规定?
法律解析。对于完全产权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共有产权安居房,房屋产权20%份额由项目开发企业持有,80%份额按市场价格向大学毕业生出售,对于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按照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向大学毕业生租赁。【法律依据】。《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 第六条 毕业3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拥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