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属于离开了参与医疗保险的地方并长期跨统筹地居住的,根据户籍的管理已经取得居住地户籍退休的人员;
(2)长期在参加医保以外的地方工作和居住了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3)由于出差、学习等等在外时间没有超过3个月的,发生突发疾病需要治疗的人员;
(4)由于统筹地区的医疗技术有限,需要到外地医院进行治疗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