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名办理了结婚证该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5:23:12
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名办理了结婚证该怎么办?
最近办理案件过程中,碰到一当事人询问起一件事,很多年前因其妹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其身份证被其妹妹拿去与他人办理了结婚证,当她自己要结婚时,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身份证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了,民政局告知:在该份婚姻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无法再帮其办理结婚证,而与其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人,因其妹妹与他已经分开了很多年,无法联系到,所以也无法去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导读最近办理案件过程中,碰到一当事人询问起一件事,很多年前因其妹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其身份证被其妹妹拿去与他人办理了结婚证,当她自己要结婚时,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身份证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了,民政局告知:在该份婚姻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无法再帮其办理结婚证,而与其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人,因其妹妹与他已经分开了很多年,无法联系到,所以也无法去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最近办理案件过程中,碰到一当事人询问起一件事,很多年前因其妹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其身份证被其妹妹拿去与他人办理了结婚证,当她自己要结婚时,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身份证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了,民政局告知:在该份婚姻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无法再帮其办理结婚证,而与其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人,因其妹妹与他已经分开了很多年,无法联系到,所以也无法去办理离婚登记。我给她的建议是,去民政局将该事实与民政局沟通,撤销原来的婚姻登记,如果沟通不了可以提起撤销该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 高检发办字[2021]109号《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人民法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案情实际,以促进问题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裁判。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当然如果存在这种情况,最好及时去法院起诉撤销,因为该类案件可能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虽然2021年发布的上述指导意见有如下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依法认定起诉期限;对被冒名顶替者或者其他当事人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但最长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还是建议当事人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名办理了结婚证该怎么办?
最近办理案件过程中,碰到一当事人询问起一件事,很多年前因其妹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其身份证被其妹妹拿去与他人办理了结婚证,当她自己要结婚时,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身份证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了,民政局告知:在该份婚姻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无法再帮其办理结婚证,而与其妹妹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人,因其妹妹与他已经分开了很多年,无法联系到,所以也无法去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