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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证去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5: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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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证去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申请考取驾驶证。符合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型驾驶操作相应机械;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一、驾驶证准予驾驶的机型分类及代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一)轮式拖拉机,代号为G1。(二)手扶拖拉机,代号为K1。(三)履带拖拉机,代号为L。(四)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代号为G2 (准予驾驶轮式拖拉机)。(五)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含手扶变型运输机),代号为K2 (准予驾驶手扶拖拉机)。(六)轮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R。(七)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S。二、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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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申请考取驾驶证。符合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型驾驶操作相应机械;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一、驾驶证准予驾驶的机型分类及代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一)轮式拖拉机,代号为G1。(二)手扶拖拉机,代号为K1。(三)履带拖拉机,代号为L。(四)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代号为G2 (准予驾驶轮式拖拉机)。(五)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含手扶变型运输机),代号为K2 (准予驾驶手扶拖拉机)。(六)轮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R。(七)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S。二、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法律分析: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申请考取驾驶证。符合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型驾驶操作相应机械;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一、驾驶证准予驾驶的机型分类及代号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

(一)轮式拖拉机,代号为G1;

(二)手扶拖拉机,代号为K1;

(三)履带拖拉机,代号为L;

(四)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代号为G2 (准予驾驶轮式拖拉机);

(五)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含手扶变型运输机), 代号为K2 (准予驾驶手扶拖拉机);

(六)轮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R;

(七)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S。

二、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身体条件

1. 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 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3.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 9以上;

4.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6.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 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8.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禁止申领驾驶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

1.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 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

4.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5. 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

6.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

7. 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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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驾驶证去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申请考取驾驶证。符合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取得驾驶证后,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机型驾驶操作相应机械;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一、驾驶证准予驾驶的机型分类及代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一)轮式拖拉机,代号为G1。(二)手扶拖拉机,代号为K1。(三)履带拖拉机,代号为L。(四)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代号为G2 (准予驾驶轮式拖拉机)。(五)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含手扶变型运输机),代号为K2 (准予驾驶手扶拖拉机)。(六)轮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R。(七)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S。二、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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