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的前提条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已损毁或签注已满。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同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分析
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的前提条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已损毁,或者签注已满。
二、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拓展延伸
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登录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网站或者拨打客服电话进行预约。
2. 到达指定地点,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当地交通管理局的办事大厅,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原行驶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等。
3. 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因地区而异,一般为20元/本。
4. 缴纳完毕后,等待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并领取新的行驶证。
5. 新的行驶证将直接邮寄至您指定的地址,请注意查收。
6. 办理完毕后,务必携带原行驶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以上是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的具体流程,建议您提前了解,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结语
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的前提条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已损毁或签注已满,而法律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二节 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三节 转让登记 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