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地区机动车行驶证的换领办理条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使用或签注期满需要进行换领。办理依据为《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办理费用为每本10元,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法律分析
温州地区机动车行驶证的换领办理条件包括:当机动车行驶证因各种原因(如灭失、丢失或损毁)导致其无法使用时,或者行驶证上的签注期满后,需要进行行驶证的换领。
二、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三、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费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7〕104号)附件“二、公安部门。(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拓展延伸
根据《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车牌管理使用规范》第十一条,换领行驶证需要提交原行驶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原行驶证照片1张、组织集体照1张。此外,换领行驶证时需要缴纳100元罚款。因此,换领行驶证需要遵守以上规定,否则将面临罚款等法律后果。
结语
温州地区机动车行驶证的换领办理条件包括:当机动车行驶证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使用或签注期满时,需要进行换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办理费用已降低,每本15元降为1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二节 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