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关系仍解除。双方需按法律规定办理解约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37、50条。用人单位需出具解约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应交接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解约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且是书面辞职的,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也可以走。在上述情形下,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解除,双方需要依法按规定去办理解约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离职前未完成工作交接,是否能立即离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前应当完成工作交接,确保顺利过渡。如果离职前未能完成工作交接,应与雇主进行沟通,并尽力协商解决。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同意您立即离职,但这需要双方的共同协商和达成一致。建议您书面向雇主提出请求,并解释您的原因和情况。如果雇主同意您立即离职,确保取得相关的书面同意,以免产生纠纷。然而,如果雇主不同意,您可能需要履行合同中的通知期限,并尽力完成工作交接,以避免违约或产生不良后果。最好在与雇主沟通之前,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前应当完成工作交接,确保顺利过渡。如果离职前未能完成工作交接,应与雇主进行沟通,并尽力协商解决。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同意您立即离职,但这需要双方的共同协商和达成一致。建议您书面向雇主提出请求,并解释您的原因和情况。如果雇主同意您立即离职,确保取得相关的书面同意,以免产生纠纷。然而,如果雇主不同意,您可能需要履行合同中的通知期限,并尽力完成工作交接,以避免违约或产生不良后果。最好在与雇主沟通之前,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