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一:耕种地块只要经确权实测完,就应确到个人名下。
国有林业企业执行清收林地、退耕还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与稳定耕地红线、保护粮食生产形成了你进我退的局面。在确权实测过程中,部分农户认为这类地也应确权到自己名下,此类地块应是确权内业处理及相关部门确认的重点。
误解二:确权外业测量完毕后,很快就可以拿到确权证书。
很多农民在测量地块时就询问何时可以拿到相应证书,然而从入户调查人口信息、承包地块信息的采集到实测地块信息的采集,再到农户信息的三次确认公示,都是一个复杂的信息处理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反复核实确认。应在工作中加强宣传,逐步让这部分农户了解相应的证书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印发的。
误解三:此次确权实测面积超出粮食直补面积,将享受国家粮食补贴待遇。
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农民耕地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直补)面积,部分村民认为超出部分,国家将给予相应粮食补贴,而实际操作中,上级并无类似政策,应消除农民的误会,明确土地确权工作的题中之意。
问题是存在的,但随着确权工作的推进,工作成效也逐渐显现。
首先是摸清了家底。在确权外业测量过程中,每个人最关心的是自家耕种土地的实测面积,实测队员每完成一次地块闭合测量,承包农户和地邻会不约而同地把头凑到机器前,询问自家土地面积,在签字确认的同时不忘与地邻比较面积变化。村干部除了关心自己小家的每个地块面积外,还关心村集体这个大家庭的土地面积,特别是相当一部分村干部通过此次确权,知晓了本村与相邻村组界线,掌握了本村耕地面积。乡镇掌握村组面积,县市掌握乡镇面积,对以县市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布局调整以及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提供了第一手翔实数据。
一、农村自留地确权的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农村自留地确权的农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进行自留地确权登记申请,等待审核。
2、土地权属审核。有关部门对申请确权的农村自留地(已纳入到土地承包范围)进行权属审核,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注册登记。土地权属调查无误的,进行农村自留地登记注册,注意要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4、核发证书。持地籍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交款后,由办公室加盖分局公章以及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领取农村自留地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