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许可证要求人数数量标准如下: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配备标准:2-3名(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为同一人时需2名,不是同一人时需3名,总承包企业的其中一人为安全总监)。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配备标准:按取得资质中建造师数量要求最多专业的最低级别的建造师数量进行考核,取得资质专业中无建造师数量要求的不考核。
临时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计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数量。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配备标准: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含建筑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第一步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
2、第二步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3、第三步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要议题,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国家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其中就包括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