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新安全生产法与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7:36:43
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与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

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与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区别具体如下:1、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原法大幅提高。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大幅度提高,除保留原法规的刑事责任之外,可处最高2000万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收入80%的经济处罚。2、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清晰准确的要求。明确了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未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直接处罚5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主要负责人直接罚款1-2万。
推荐度:
导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与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区别具体如下:1、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原法大幅提高。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大幅度提高,除保留原法规的刑事责任之外,可处最高2000万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收入80%的经济处罚。2、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清晰准确的要求。明确了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未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直接处罚5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主要负责人直接罚款1-2万。


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与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区别具体如下:
1、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原法大幅提高。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大幅度提高,除保留原法规的刑事责任之外,可处最高2000万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收入80%的经济处罚;
2、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清晰准确的要求。明确了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未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直接处罚5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主要负责人直接罚款1-2万;
3、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突出强调了培训教育的要求。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增加了15处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要求,明确规定未经培训教育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未按照要求培训或者培训未如实记录的,可直接被“限期整改,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更强调对安全预防的要求。强调了对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实施和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明确规定了隐患不整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文档

新安全生产法与旧安全生产法的区别

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与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区别具体如下:1、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原法大幅提高。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大幅度提高,除保留原法规的刑事责任之外,可处最高2000万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上一年收入80%的经济处罚。2、新《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清晰准确的要求。明确了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未按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直接处罚5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主要负责人直接罚款1-2万。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