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之债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其无需对对方在处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一、爸爸的债是不是应该妈妈还
父母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取决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父母一方因婚姻家庭生活欠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要偿还。
如果欠债用于个人事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