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给专利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其中,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方式根据侵权产品的价值来确定,包括已销售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此外,多次侵犯专利权行为会进行累计计算。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二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总而言之,我们所说的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存储、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时间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存储、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被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此外,多次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拓展延伸
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与惩罚措施
假冒专利行为是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故意冒用他人专利权利进行生产、销售或引用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假冒专利行为构成犯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惩罚措施。对于假冒专利的行为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民事责任,被侵权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相关部门也会采取行政措施,如没收假冒产品、罚款等。综上所述,假冒专利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将面临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的严厉惩罚。
结语
假冒专利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将面临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的严厉惩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二条,对于涉及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给专利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和惩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被侵权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和停止侵权等权益保护。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一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九条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
(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